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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設立後需要辦哪些屆出(備案申報)?

公司登記完成後,還有幾類屆出(備案申報)需要辦理。

第一類是稅務屆出。主要包括:向稅務署提交的「法人設立届出書」(原則上設立後 2 個月內);如果希望從第一個事業年度就適用青色申告(有虧損結轉等重要稅務優惠),需要提交「青色申告承認申請書」——期限是設立日起 3 個月與第一個事業年度結束日中較早一方的前一天,這個期限很容易錯過,請特別留意;開始向代表或員工支付工資時,還需提交「給与支払事務所等の開設届出書」。此外,都道府縣稅事務所和市區町村也各有法人設立屆。

第二類是外國投資者特有的:依據日本《外匯法》(外国為替及外国貿易法)的對內直接投資相關報告,透過日本銀行提交;多數行業為事後報告,涉及特定行業時可能需要事前屆出。這一項包含在我們的服務範圍內,我們會指引您完成。

第三類與社會保險和勞務相關。這裡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點:法人只要向代表或員工支付報酬,原則上就屬於健康保險・厚生年金的強制加入對象——即使公司只有代表一個人。再僱傭員工的話,還會涉及勞動保險(労災保險・雇用保險)的手續。

另外請把每年的固定成本納入預期:即使公司虧損,法人住民稅的均等割(資本金 1,000 萬日圓以下、員工 50 人以下的最低檔,在東京 23 區約為每年 7 萬日圓)每年都會發生。

分工上:日本銀行的屆出由我們的服務覆蓋;稅務方面的申報請尋求稅理士的幫助,勞務和社會保險方面請尋求社會保險勞務士的幫助。公司設立完成後,我們可以為您介紹稅理士,幫助您完成初期的稅務屆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