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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设立后需要办哪些届出(备案申报)?

公司登记完成后,还有几类届出(备案申报)需要办理。

第一类是税务届出。主要包括:向税务署提交的「法人設立届出書」(原则上设立后 2 个月内);如果希望从第一个事业年度就适用青色申告(有亏损结转等重要税务优惠),需要提交「青色申告承認申請書」——期限是设立日起 3 个月与第一个事业年度结束日中较早一方的前一天,这个期限很容易错过,请特别留意;开始向代表或员工支付工资时,还需提交「給与支払事務所等の開設届出書」。此外,都道府县税事务所和市区町村也各有法人设立届。

第二类是外国投资者特有的:依据日本《外汇法》(外国為替及外国貿易法)的对内直接投资相关报告,通过日本银行提交;多数行业为事后报告,涉及特定行业时可能需要事前届出。这一项包含在我们的服务范围内,我们会指引您完成。

第三类与社会保险和劳务相关。这里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点:法人只要向代表或员工支付报酬,原则上就属于健康保险・厚生年金的强制加入对象——即使公司只有代表一个人。再雇佣员工的话,还会涉及劳动保险(労災保险・雇用保险)的手续。

另外请把每年的固定成本纳入预期:即使公司亏损,法人住民税的均等割(资本金 1,000 万日元以下、员工 50 人以下的最低档,在东京 23 区约为每年 7 万日元)每年都会发生。

分工上:日本银行的届出由我们的服务覆盖;税务方面的申报请寻求税理士的帮助,劳务和社会保险方面请寻求社会保险劳务士的帮助。公司设立完成后,我们可以为您介绍税理士,帮助您完成初期的税务届出。